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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在履行税收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税务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税务政府信息。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不予提供。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二、主动公开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机构概况: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联系方式。

2.政策法规:政策文件(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

3.纳税服务:纳税人权利、纳税人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办税地图、办税日历、办税指南。

4.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委托代征公告。

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

本机关以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长治市税务局频道沁县税务局信息公开页(http://shanxi.chinatax.gov.cn/zfxxgk/cz-11404300000-561)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年鉴等途径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的编排体系

1.目录导航。国家税务总局沁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采用主题分类、体裁分类、机构分类三种方法。对分类目录采取逐级展示的方式供公众浏览。点击任意分类类目时,自动展开所属的下级类目,并列出该类目下所有的信息条目或信息来源链接,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或链接,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目录索引。以目录卡片形式列出文件类公开事项的核心元数据,包括索引号、主题分类、发文机关、标题、发文字号、发布日期等。每条公开信息对应一张索引卡片。

3.信息检索。提供简单(标题和全文)检索、高级(组合)检索两种方式。简单检索支持任意词组的查询等。高级检索在简单检索的基础上,增加对核心元数据的组合查询等。两种方式都支持在结果中的二次检索。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国家税务总局沁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沁县沁州北路69号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15:00-18:00(夏令时)

联系电话:0355-7735999

传真号码:0355-7735999

邮政编码:046400

(二)申请方式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自行下载并填妥《国家税务总局沁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连同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复印件,通过中国邮政EMS或者邮局挂号信等方式邮寄到国家税务总局沁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且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直接到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沁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申请须知

欢迎使用国家税务总局沁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除国家税务总局沁县税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为保证您及时高效获取信息,申请前请阅读以下须知: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是《条例》规定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两种基本方式,二者相辅相成。为提高效率,建议您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利用“搜索”功能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检索。如果没有检索到您所需政府信息,请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本平台只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受理信访、咨询、举报、投诉等。如有上述需求,请通过相应渠道反映。

3.为提高办理时效,方便您尽快获取信息,建议您按“一事一申请”原则,每次只申请一条政府信息。

4.申请人对申请答复内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申请人恶意修改和使用我局提供的信息,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去国家税务总局沁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沁县沁州北路69号)当面递交申请表。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2.邮政寄送:申请人填写并打印申请表后,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寄至国家税务总局沁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务必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地址:沁县沁州北路69号,邮编:046400。

3.在线申请:申请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长治市税务局频道沁县税务局信息公开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线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上传身份证明后,直接点击“提交”,完成在线申请。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沁县税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注:

1.*为必填项。

2. 申请人邮寄申请表的,需附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或者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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