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沁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沁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沁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频道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沁县税务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沁县沁州北路69号,邮编:046400,电话:0355-5655805,传真:0355-773599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沁县税务局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需求出发,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畅通信息公开渠道,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沁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及省、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贯彻落实省、市局党委及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加强自身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县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对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严肃性,同时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省、市局要求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为公众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一方面发挥好办税服务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固定阵地的作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持续做好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及时向社会各界主动公开税收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常态化监督机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依法满足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理需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深化责任落实,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全年绩效考核指标中,督促各部门对信息严格审核、按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总局、省局、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方面需进一步提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抓好信息平台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依法处理好依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二是抓实重点工作推进。紧紧围绕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以纳税人和缴费人的需求为导向,持续推出便民办税新举措,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丰富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保证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三是抓牢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培养专业人才,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筑牢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沁县税务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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