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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不属于车船税
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文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26号
【成文日期】 2012-05-28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有关规定,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于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准确掌握政策,现将第二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下载: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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