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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文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7号
【成文日期】 2012-03-06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促进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汽车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第一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

  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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