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税务局在忻州市税务局和景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成立以区局局长为主要负责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总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局、市局具体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健全公开机制、完善规章制度、细化各项规程,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及具体要求,借助省市局网站和其他媒体信息公开优势,同时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政策公告栏、宣传资料架、服务意见箱等,主动向纳税人公开相关税收政策;推广应用“电子税务局”,充分利用“非接触”方式对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解读,公开税收业务咨询电话,确保纳税人疑问及时解答。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每月定期开展自查,确保上报网站内容的真实性。

(四)平台建设工作情况

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宣传推广“非接触”办税服务和疫情期间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发挥办税服务厅、信息宣传栏、新媒体等作用,及时准确发布涉税信息,建立多元信息公开平台,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形成系统化的考核管理机制。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人,确保任务落细落实落地。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网站、公告栏、移动平台等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区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付出诸多努力,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距离第三方评估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具体,形式比较单一,税务干部政务信息公开理论素养和操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区局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改进。一是加强税收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配套措施,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的指导下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税务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税务局本级数据。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税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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