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岢岚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岢岚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岢岚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岢岚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岢岚县税务局本级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岢岚县税务局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坚持信息公开,实现了对征管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的进一步深化,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稳定构建和谐良好的征纳关系。

(一)主动公开

县局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涉税事项、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政策信息,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开展政策发布和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知晓度,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解答纳税人涉税疑惑。

(二)依申请公开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丰富办理渠道,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依法依规作出答复,确保答复的合法性、规范性、权威性。2023年全年岢岚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务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信息公开组织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和反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公开属性界定,确保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把信息公开关口,规范填写《网络政务信息发布审批单》,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动态跟踪信息公开情况,按程序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结合实际更新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栏目,提升规范化水平。依托新媒体、电子显示屏等各大宣传载体,扩大政务公开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

县局办公室牵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积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通过“线上”征纳沟通平台等方式以及“线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和掌握群众对税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同时,采用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省局、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部署,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发布主动性、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拓宽公开渠道,在既定期限内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强调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增强干部责任意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岢岚县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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