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岢岚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岢岚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此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岢岚县税务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总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局、市局具体工作要求,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具体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立足税收中心工作,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部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有效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

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税收优惠政策等信息,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访问山西省税务局和忻州市税务局网站获取相应信息。2021年,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其中包括行政许可35条,一般性行政处罚6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要求,全面规范政务公开申请流程,完善相应制度,畅通申请渠道,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申请便捷性。2021年全年岢岚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务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由专人负责信息采集上报工作,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规范填写《网络政务信息发布审批单》,加强信息审核把关,确保网站内容安全可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推送涉税信息。一方面以互联网为平台,完善公开信息内容,保证应公开信息全部公开;另一方面积极组织线下宣传,通过入企服务、办税服务厅咨询、12366咨询等方式多渠道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涉税信息,线上线下相互配合,实现政府信息精准化、分类化推送,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一是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实施考核,形成目标导向,各部门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人员保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及时更新政策知识。三是严肃问责机制,对日常工作开展监督,定期监督检查,对不依法依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的情况予以追究,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局认真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进行研判分析,经过自查发现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于夯实基础、提质增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策宣传覆盖面不够、队伍专业化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县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二是紧扣税收工作热点难点堵点,多维度、多载体、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提高宣传覆盖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其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岢岚县税务局本级数据。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岢岚县税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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