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岢岚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岢岚县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忻州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xz-11422)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岢岚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岢岚县安元街87号,邮编:036300,电话:0350-8135588,传真:0350-813558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坚持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岢岚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重点工作内容的信息公开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这个核心,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局主要领导担任,县局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协调和落实,并设置专责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层层落实的格局,使政务公开工作在领导机构、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等方面都得到充分保障。
(二)加强责任落实,确保信息安全。认真真落实信息安全和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加强对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文件的审查和文字审核,进一步明确信息审查发布中的责任,改进网站信息审查发布流程,加强保密审查,确保网站信息的安全性、权威性和准确性。认真落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动向社会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权责清单,及时更新行政审批目录等信息。
(三)注重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将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及实务操作列入“每旬一讲、每季一考”学习内容,在自学的基础上举办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对相关工作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和实操教学,有效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做好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按照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的统一流程,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做好政策解读。2019年县局机关未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针对减税降费政策、新个税政策、社保费缴费流程等等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了专题政策培训、入企服务、税企座谈会和减税降费有奖答题活动。
(三)回应群众关切。聚焦“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减税降费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开展宣传报道。在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新闻网和忻州日报刊发各类新闻稿件10余篇。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0 | 8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281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23842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工作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工作的规范性,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2019年,未收到过公民和法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县局机关未收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健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四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充实工作人员,落实各项要求,切实提高时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
三是夯实公开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打造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政务公众信息服务体系,实现透明务实、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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