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五寨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五寨县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分为五个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忻州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xz-11422)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五寨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迎宾东街190号,邮编:034000,电话:0350-897470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围绕建立“阳光政府”的目标,国家税务总局五寨县税务局全局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上级税务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税收工作的主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内容,坚持政策公开、透明,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
(一)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工作制度。税务部门作为重要的执法部门,各项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缴费人的广泛关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防范化解税务领域重大风险的必然要求。税务机构改革以来,五寨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党委牵头着力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反复研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二)理顺体制机制,规范岗责流程。坚持制度先行,对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动态调整等作出具体规定,加强管理、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健全公文公开的审核机制,严格公文起草中公开属性选择,加强对公开属性的审核、复核。学习了市局编印的《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政策法规汇编》,有效提升了机关各股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三)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县局高度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提升,通过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将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及实务操作作为全县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业务专题培训班,提高了政务公开人员理论素养和实务操作能力。
(四)搭建平台载体,优化发布流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1号)的要求,将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同时统筹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平台载体,初步构建了“以网站为主、多渠道发布”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和时限,第一时间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可以公开的信息按照主动公开要求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县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
(一)着力抓好主动公开。根据上级的统一要求,在县局网站统一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分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依法申请公开3个栏目。
(二)着力抓好政策解读。2019年县局机关未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关心的内容,组织开展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话减税降费、“在线访谈”减税降费专题;召开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新闻发布会和大企业座谈会,走访了市、县人大代表,认真倾听纳税人的涉税诉求和意见建议。
(三)着力回应群众关切。聚焦新中国成立70周年、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开展宣传报道。在山西日报刊发新闻稿件1篇,在忻州日报刊发各类政策解读和闻稿件2篇;2019年4月29日在五寨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减税降费相关报道。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0 | 10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1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785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积极稳妥推进县局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提升依申请工作的规范性。拓展依申请公开渠道,优化在线申请平台。2019年,未收到过公民和法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县局机关未收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建设、能力提升、机制完善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有待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和纳税服务举措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和系统业务指导有待强化等问题。2020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专题培训,提升素质能力。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列入县局机关教育培训内容,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强化监督考核力度。加强对涉及各股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和联络员的教育培训,提升理论知识和操作能力。
二是着力丰富内容,深化主动公开。全面梳理重点工作,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脱贫攻坚、个税汇算清缴、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开力度。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促进融合共进。
三是坚持从严治税,树立文明形象。推行政务公开,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监督,其最基本的要求是自身本领过硬,为此,我们将实行规范管理,推行文明办公,要求每个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局内重大活动必须进行集体讨论,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调动广大干群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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