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神池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神池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神池县税务局(以下简称“神池县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神池县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部署和《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神池经济新格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围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制定工作要点,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度,县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本机关政策法规、纳税服务举措等内容,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以第30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以“税收惠民办实事、深化改革开新局”为主题的系列宣传,发放税收政策扑克牌、钥匙扣等税收宣传品,普及税收知识、宣传最新优惠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情况

县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各环节的职责,确定负责人员,确保责任到人。严格限制办理时效,实时更新办理进度,确立问责机制,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的申请快速处理。同时,丰富申请方式,除常规的信函申请和当面申请外,积极建立健全网络申请通道,畅通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申请途径。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县局以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指导,依托“学习兴税”平台,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切实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划分为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三大类,细化具体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内容清晰、明确。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文件精神,将网络和新媒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及时更新和完善主动公开页面的内容,同时通过市局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确保覆盖范围全方面,多层次。

(五)强化监督保障

2021年度,县局强化监督保障,在工作考核方面:坚持原则,明确考核标准、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方式、考核程序。在社会评议方面:积极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公开办理进度,确保程序合法、信息透明,保障公民合法权利,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公开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在责任追究结果方面: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及时、有错必究、错责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局积极落实《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构建“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税费服务新体系。仔细审读,认真研判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并进行自查,发现存在公开信息不够广泛、传播范围有限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县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及时进行整改,一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围绕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做实做细税收优惠政策解读。二是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微信等途径进行推广引流,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等公开信息的传播范围,确保应享尽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神池县税务局本级数据。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神池县税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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