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神池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神池县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忻州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xz-11422)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神池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忻州市神池县龙泉南路1号,邮编:036100,电话:0350-8591808,传真:0350-8591808)。
一、总体情况
税收是治国理政的工具,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新税务的开局之年,全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融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努力提升全局工作效力,优化税收服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健全公开机制、完善规章制度、细化各项规程,全面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长效机制。县局在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的同时,切实加强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牢固树立“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理念,形成具有部门特色的长效机制,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后,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着力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一目了然。
(二)健全公开机制,规范信息选项。根据信息类别的不同,将其分为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动态调整等,县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具体规定,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公文公开的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公开属性的选择,提高拟稿人员的思想认识,加强对公开属性的审核、复核,有效提升县局机关各股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三)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为了更好地传达上级精神,让纳税人及时、高效的了解税收信息,依规进行政务公开,县局将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及实务操作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年内参加了全市税务系统办公室综合业务培训班,提高了政务公开人员理论素养和操作能力。
(四)规范步骤流程,细化公开内容。信息化的高标准对政务公开也提出了更严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1号)的要求,初步构建了“以网站为主、多渠道发布”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细化了公开信息的内容,及时进行公开并做好更新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县局机关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无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一)高质高效主动公开。根据上级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神池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深化细化政策解读。2019年县局机关未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关心的内容,召开“减税降费讲堂”政策解读会,通过纳税人企业群对纳税人进行邀请,分批次讲解辅导,为各纳税人送上“政策服务”,认真倾听纳税人的涉税诉求和意见建议。
(三)及时体察群众关切。聚焦新中国成立70周年、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开展宣传报道。在《忻州日报》发表了《神池县税务局:乘减税春风助企业扬帆远航》、《神池县税务局减税降费热力全开》两篇文章,让广大纳税人更进一步了解县局在纳税服务方面开展的各项行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0 | 8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10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489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11665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县局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县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申请规程。拓展申请渠道,优化平台操作。2019年,未收到过公民和法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县局机关未收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积极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改革创新,认真听取上级的要求和建议整改落实,但还存在还存在纳税人对网站公开信息不了解、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充实、信息公开规范化程度有待加强等问题。2020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优化纳税服务,强化学习培训。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作为县局机关教育培训的重点项目之一,加强对涉及各股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和联络员的学习培训,提升思想认识,规范公开流程,增强实操水平,为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认可度打牢基础。
二是多渠道宣传,深化主动公开。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子显示屏、多媒体电视实时更新、滚动播放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宣传栏、公告栏实时更新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办税厅现场简答、辅导纳税人、缴费人相关政策。使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最大限度地在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相关优惠政策,使减税降费红利落到实处。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促进融合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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