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静乐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静乐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静乐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税务系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始终紧扣税收主责主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规范透明的信息公开赋能税务治理现代化,切实保障纳税缴费人合法权益。

(一)主动公开

我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该公开早公开”原则,持续拓宽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聚焦税收法律法规、优惠政策及解读、办税指南、申报流程等社会关切和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通过多渠道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党委和市局党委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简化办理标准、明确责任分工,多渠道公示申请指引。本年无相关申请,后续将持续保障渠道畅通。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以规范化、精细化为导向,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聚焦信息质量与安全管控。一是细化信息采集标准,确保源头信息真实完整;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流程,明确审查责任与标准,防范公开风险;三是加强信息动态维护,定期梳理更新公开目录,及时撤换失效信息;四是做好已公开信息的归档留存,构建“采集—审核—发布—维护—归档”闭环管理体系,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效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聚焦平台功能优化与信息精准推送,做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运维。对线上公开平台内容定期巡检更新,确保政策文件“最新、最全、最准”,同时开通咨询留言入口,及时回应纳税人疑问;线下整合办税服务厅LED屏、自助终端等载体,滚动播放通知公告、办税提醒,打造“看得见、摸得着”的线下公开窗口,实现线上线下平台互补联动、信息同步。

(五)监督保障

为压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责任,我局不断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与交叉检查,重点排查应公开未公开、公开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评,明确指标细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涉税信息更新时效性不足,个别非高频业务的办理流程、资料清单未能随政策调整及时更新。改进情况:建立信息更新“周巡检、月核查”机制,明确各业务股室信息维护责任,确保政策变动后相关公开内容第一时间同步调整,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获取信息的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静乐县局本级数据,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