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静乐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静乐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静乐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通过省市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机构设置等信息,同时不定期发布工作动态;二是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税企微信群等途径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传递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党委和市局党委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各环节要求,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税信息对外发布管理工作,依据保密规定和信息公开要求,严格审查信息内容,遵循“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防止出现泄密以及不符合公开规范的信息流出,提高主动公开的实效性,保障公开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内容维护,及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工作动态、行政许可与处罚公示等信息;办税服务厅公告栏上根据政策变化和工作安排,及时更换、张贴新的信息资料,保障现场办税人员能获取及时有效的内容;移动办税APP上依据纳税人类型、办税历史等数据,精准推送适用的税收政策、通知提醒等信息,提高信息获取的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

严格核查各项政务信息公开、税收执法、办税服务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按规行事。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督查事项,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性管理,不定期对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检查,对专项工作开展重点检查,推动政务信息公开高质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内容解读深度不够,对于一些复杂的税收新规,解读内容较为浅显,未能全方位、深入浅出地帮助纳税人和缴费人理解政策内涵。改进情况:强化政策解读,对重要政策文件及时进行解读,通过文字解读、图表说明、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同时开展解读能力培训,要求解读内容结合实际案例,从多角度分析政策对不同纳税主体的影响,以更通俗易懂的方式呈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静乐县局本级数据,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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