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静乐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静乐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静乐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静乐县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静乐县税务局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在学习践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汲取智慧力量,紧密围绕省局“1136”和市局“14432”工作思路以及全方位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主题,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强力推进市局10项重点工作和地方政府部署,全力向“两个目标”加速迈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全面推动信息公开提质增效,主动公开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折不扣贯彻国家出台的各项税费改革优惠政策,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党委和市局党委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各环节要求,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明确县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将政务公开工作具体细化到各股室,强化责任,指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县局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信息发布、公开受理等制度,确保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党委、市局党委公开及网站建设要求,继续规范办税大厅标准化建设。依托电子屏、宣传资料架、公告栏等设施,公开各项办税信息及办税流程,充分发挥办税大厅电子屏、公告栏和便民服务窗口的作用,针对不同的受众和不同的信息需求选择合适的发布手段,促进纳税服务水平的提升。

(五)监督保障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完善一般信息主办部门负责人审核、重要信息分管领导审核、重大信息主要领导审核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职责,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合法合规。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做到有部署、有计划、有目标、有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纰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严谨性还需要再下功夫;二是目前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有部分差距。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工作再上台阶。二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覆盖面,持续做好税收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精准性和“含金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静乐县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