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静乐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静乐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静乐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静乐县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静乐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上级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突出各项税费重点工作的落实落地,不断强化税收服务经济决策能力,持续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汇智聚力,形成了日常工作稳步向前推进、重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的良好局面,圆满完成了全年任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静乐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保密等相关制度,由县局办公室统一指导、协调局内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依法、有效公开。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保密审查,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减税降费宣传辅导。一年来县局共开展一对一、面对面问计问需100余户次,通过《静乐税讯》刊登工作动态47条,梳理各类政策46项,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全面知晓政策。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全年在中央级媒体发表7篇,省级媒体发表24篇,在市级媒体发表36篇,全面提升税务工作信息宣传质效。

(五)坚决落实监督保障

为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县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各部门确立联络员负责专项工作开展,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成立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工作,纪检组负责监督全局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成效,法制部门负责监督信息公开的保密性和合规性,在提倡能公开即公开的同时,主动保守相关企业的商业机密、有关政策文件的保密时效等。严格执纪问责,领导小组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不履行相关职责的部门、人员严肃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县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征管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便民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智能化办税有待进一步改善。

针对上述问题,县局主动作为,积极整改落实。一是征管方式持续优化。积极构建5C监控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上下通畅、横向协调、优质高效的长效工作机制,抽调14名青年干部组建股所结对帮扶业务工作组,促进了税收工作的“提质进位、提效跨越”;持续深化与公安、市场监管、人民银行、财政等部门的情报交换、信息互通,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二是便民服务再加码。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要求,抓好深化满意度提升行动,出台23项便民办税新举措,不断强化纳税咨询、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的落实落细。三是智能办税再加力。合理调整办税资源,积极打造实体办税服务厅、邮政代开和24小时自助办税区便民办税格局,大力推行网上办、线上办、掌上办等“非接触式”服务,电子税务局注册率达94.09%,网报率和网上领用发票率分别提升到了99.1%、98.91%,基本实现了日常业务的“网上全覆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静乐县税务局本级数据。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静乐县税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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