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宁武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武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宁武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宁武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宁武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积极改进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的开放度、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心的税收政策、相关解读、纳税服务等信息,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宁武县税务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县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及时修订并发布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有效保障社会公众依申请获取公开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谁审查”原则,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严格信息公开纪律、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做到及时主动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全流程台账管理,对办理情况开展不定期分析评估,建立依申请公开协同议事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局认真对照《条例》和上级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借助现有的税收宣传月、纳税人学堂等数字化平台,全面深入为纳税人缴费人进行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切实方便纳税人缴费人了解最新税务政策,办理涉税、涉费业务。

(五)监督保障

2022年,县局汇总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等情况,做到明确到人、从严考核。同时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主动对外公开办公室电话和通讯地址,积极接受上级单位和群众的监督与考核,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宁武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市局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有一定的改进空间,主要表现在: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有一定滞后性,信息不能第一时间内及时、有效公布;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宽。

对此,宁武县税务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公开交流平台,从各个角度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缴费人。一是要强化领导监督,明确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县局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工作办理时限,定期考核完成情况,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不断加大对减税降费、六税两费等重点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开力度,持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最大的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宁武县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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