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武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宁武县税务局办公室综合各股室、税务分局、税务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写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宁武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特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宁武县税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宁武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结合各项改革工作的现实情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各项税收中心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税收政策解读,优化主动公开目录,主动回应社会热点,完善公开工作制度,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开内容逐步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体系基本完备,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宁武县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群众需求,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根据省、市局的统一要求,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在县局办税大厅“信息公开”栏目以及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开法定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加强对统筹疫情防控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税收营商环境、资源税开征等一系列重大措施的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市局网站、本地电视台、微信群、办税服务厅电子屏等渠道公开发布各类公众关切的信息。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切身相关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了“万名税干进企入户”宣传辅导;组织召开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税企座谈会,认真倾听纳税人的涉税诉求和意见建议,保证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严格按照工作时限要求,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互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的特殊情况和重点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宁武税务”微信平台、局长投诉信箱、纳税人服务微信群等方式,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及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加强审核管理,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严格确定文件主动公开、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选项,明确文件公开属性,严格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税费信息安全。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65号)要求,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完善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健全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及时组织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政策法规汇编》及《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梳理汇总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体法律、基本规程,有效提升县局机关各股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监管,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责任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2 | 42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31 | 97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31 | 321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306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未收到过公民和法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县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宁武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基本做到了及时动态公开,但距离市局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宽,个税改革、社保费与非税收入职责划转、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有待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还有待强化等。2021年,县局将继续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和实操能力。
二是强化贯彻落实,着力丰富内容。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脱贫攻坚、个税汇算清缴、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开力度。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促进融合共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网站(http://shanxi.chinatax.gov.cn/zfxxgk/xz-11422270000-561)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宁武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宁武县凤凰西街0597号,邮编:036700,电话:0350-8598819,传真:0350-859881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