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繁峙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繁峙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繁峙县税务局(以下简称“繁峙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繁峙县税务局本级数据,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繁峙县税务局依托省市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强化各部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税务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动后及时更新。及时公开局领导分管工作、对外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及纳税咨询等公众参与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准确、及时、有效。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发起的行政复议与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一是强化领导,健全机制。以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主动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股室(税务分局、所)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量。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确保落到实处。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学习和培训,8月份参加了市局组织的信息公开、新闻采选的系统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配合市局做好政务公开网站工作,及时将数据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数据上报汇总,并对栏目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到位。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阵地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及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准确及时发布信息。加强税务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完善税务网站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主动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内容及时公示到税务网站和政务网站上。向纳税人缴费人推广山西省征纳沟通平台、12366纳税服务平台,加强纳税咨询线上力量的整合,拓宽公众获取税务信息渠道。利用办税服务厅接近公众的特点,坚持办税公开,在显著位置公开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服务人员等信息,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多媒体屏、税宣资料架、窗口人员等全方位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税事项和流程等,做好纳税服务咨询公开电话的及时接听。

(五)监督保障

制定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繁峙县税务局认真对照《2023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 》和第三方政务评估结果,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少数股室(税务所)对信息公开有关数据传递等基础工作落实不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改进措施:一是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在税务夜校将政府信息采编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和内容,通过现场讨论、学习兴税APP的专题化学习,让更多年轻人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充实、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对政府信息的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明确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繁峙县税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