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代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代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代县税务局(以下简称“代县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代县税务局全面梳理公开内容,按照主动公开要求,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涉税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分类公开。县局充分运用办税服务厅、报纸、电视台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税收政策和税收数据等政府信息。

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根据领导调整及分工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不断强化其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能,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做实做到位。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

三是培训督查进一步强化。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导落实,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了整改意见,促进县局政务公共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是认真落实好《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将清单内容进行分工,各部门围绕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转型发展要求,自觉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细化理顺责任分工,加大税费政策解读力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税收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代县税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市局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更新、完善、规范。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公开,借助省市局网站、微信、12366短信平台,实现了公开政务、宣传税法、受理办税、咨询政策等多种服务功能。

(四)平台建设

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代县税务局夯实网络平台建设,扩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报纸、电视台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配合上级开展政务公开平台的升级工作,不断增加公开内容,有效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

代县税务局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及时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与细则,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同时充分运用上级和社会监督,不断激发政务公开工作新活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忻州市税务局党委和代县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代县税务局严格对照《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等制度,逐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但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动态公开时效性不足;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不够;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沟通协调不广。

针对发现问题,县局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了改进:一是强化及时公开意识,注重提升公开的时效性,不断克服主观因素的影响;二是规范政务公开建设,随着工作的有序推进,不断按照上级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细化上做到细心用心;三是加强自身培训与教育,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涉及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力度,进而有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代县税务局本级数据。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代县税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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