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代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代县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共五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代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忻州市代县新城东城西路002号,邮编:034200,电话:0350-8530008,传真:0350-853000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机制,规范内容,拓宽渠道,注重实效,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增强了税务部门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服务作用。
(一)健全领导机构
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了责任明确到人,工作落实有力。县局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公文及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发布,各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部署和落实对口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将政府信息公开与税收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在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过问、有人领导、有人督促、有人落实”。
(二)政府信息公开运行规范
一是公开的形式规范。继续根据市局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更新、完善、规范。对税务综合办公系统制发的文件,通过信息公开选项标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对需要普遍发布的税收政策文件及公告、办税事项、动态信息等标注主动公开,对上报的请示、报告等标注不予公开。二是公开的时间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如对税收公告等常规性工作3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固定性工作按月公开。三是公开的途径更加丰富。推进电子政务公开,以微信、12366短信平台,实现了公开政务、宣传税法、受理办税、咨询政策等多种服务功能。
(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
在规范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公开的前置性审查和准确性审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准确界定各类政府公开信息的公开选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到位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政策法规汇编》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二是在全局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和政务工作自查,对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和工作秘密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规范。三是由办公室重点对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时限及相关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公开规定,责任不到位,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的责任单位在绩效管理考核中扣分,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其中网站公开政府信息0条,微信发布20余条,其他方式公开8条。
(一)切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照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对于省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明确的8大类148个事项等各类政策,向社会以公告的形式公布。并将税务行政审批的对象、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审批机关等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公开,使广大纳税人了解《公告》的具体内容和具体审批制度,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切实做好政策解读。2019年县局未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针对减税降费、个税改革等工作,牵头开展了县长税课,税企座谈会,并通过县委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议,开展减税降费相关政策的集体学习。
(三)切实回应群众关切。聚焦新中国成立70周年、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开展宣传报道。在代县广播电视台播放迎国庆主题宣传片一部,在山西新闻网刊发布各类政策解读和新闻稿件20余篇。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0 | 13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8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1257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615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积极稳妥推进县局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提升依申请工作的规范性。拓展依申请公开渠道,优化在线申请平台。2019年,未收到过公民和法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县局未收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问题。一是发布信息内容还不够全面,没有及时发布信息。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对新出台的税收法规政策更新不够及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的时效性。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渠道及受众面还不够广泛,一定程度影响了信息的发布。
针对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我局2020年将重点从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手段和信息公开检查督促等方面抓好整改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挑选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保密审查。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准确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类别,对发布的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查方可发布,防止失泄密问题。
(三)重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思想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督促每月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内容,提高质量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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