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定襄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定襄县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以促进信息公开建设、树立新税务良好形象为目标,扎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市局对税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把推进税收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突出信息公开重点。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定襄县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具体如下:
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共五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定襄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定襄县解放路计生巷3号,邮编:035400,电话:0350-8726365,传真:0350-872636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定襄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加强各项税收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税收政务相关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围绕各项税收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提升平台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的税收服务。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局作为县域税务管理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着全县范围内15个税种、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对诸多纳税人、缴费人产生重大影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防范化解税务领域重大风险的必然要求。县局新税务机构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形成了领导重视、组织高效、分工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规范制度,严把审核。全面梳理我局各部门的各类信息,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工作流程进行公开,制度引领,对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动态调整等作出具体规定,加强管理、明确职责、规范流程。
(三)强化学习,学以致用。在今年,我局积极参与市局税务系统办公室综合业务培训班,且围绕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内容详细进行了内部专人培训,利用课堂理论讲解和实操融合教学,全面提高了局内职工的政务信息公开理论素养和操作能力。
(四)优化平台,规范流程。根据上级对县局的政务信息公开要求,我局积极响应市局网络信息公开平台,也主动完善自身传播平台,统筹搭建党报党刊、当地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服务热线、群众咨询等方式,优流程,抓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限,第一时间进行公开并做好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机关主动在定襄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条。
(一)切实做好政策解读。2019年县局机关未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对内我局举行减税降费每周、每月考试,确保办税服务厅等业务窗口人员懂政策、会操作、会解答。对外我局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关心的内容,与政府对接开展“县长税课”活动,印制数十种宣传材料、海报1000余份;精准对接定襄特色法兰企业的涉税需求,税干入企,组织召开指导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工作调研座谈会,就法兰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工作进行入企服务指导;邀请全国著名财税讲师、高级财税顾问刘凤、李杰老师为全县四百名法兰行业的企业家及财会人员就减税降费政策进行了重点教学。
(二)切实回应群众关切。聚焦新中国成立70周年、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开展宣传报道。在《山西税务》、《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新闻网》《忻州日报》等各类平台刊发新闻稿件十余篇。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0 | 27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14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1129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20078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积极稳妥推进县局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提升依申请工作的规范性。拓展依申请公开渠道,优化在线申请平台。2019年,未收到过公民和法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县局机关未收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付出诸多努力,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问题在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的完善性不足,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亮点不突出。
2020年,我局将会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紧密围绕2020年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中的税收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脱贫攻坚、个税汇算清缴、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我局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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