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各项税收工作,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政务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一)持续优化主动公开内容
一是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根据省局、市局的统一要求,按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法定主动公开目录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责任主体等进行了明确,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门户网站查询主动公开内容,全面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
二是切实做好政策解读。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运用微信线上平台,开展互动式政策宣传辅导与精准服务,加强帮扶、精准纾困,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创新服务方式,开展“精准服务”,针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行业、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税收政策宣传,开展“精准式”服务。按照“一业一策”标准,落实优惠政策,组建专业团队上门进行咨询辅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对“特殊群体”,开展一对一定向辅导,让广大纳税人,尤其是外籍人员和外来企业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掌握个税政策要点。针对性、定制式地梳理编制税收优惠政策专题专刊,不断强化税收政策辅导实效性。
三是切实回应群众关切。聚焦落实落细“四力”举措、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开展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纳税人关心的各类涉税问题,深度宣传税收亮点工作,全面展示税务部门良好形象。全年共刊发各类新闻稿件15余篇。
(二)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内容
一是健全依申请公开方式。及时更新公开电话,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开辟当面申请、邮寄申请、互联网在线平台申请等多种方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式,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更加方便及时地享受信息便利。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严格对标对表《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相关要求,积极主动、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事项,保障申请人的信息获取权利。
三是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管理机制。指定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征求意见、答复、送达、复议和诉求等情况实施全流程登记并及时办理,完善台账式管理,按年度造册存档。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任务职责,规范管理水平。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和市局《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为遵循,定期召开专题例会学习传达税务总局及省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管理举措,严格落实省局、市局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实施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同时,每季度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回头看”,严格对照指标内容进行查漏补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动态问效,确保各项举措落实落细。
(四)建强建优公开平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1号)的要求,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构建的官方网站、微信订阅号等平台,积极将本地电台、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阵地,发挥短视频、动画传播优势,初步构建起“以网站为主、多渠道发布”的全媒体公开矩阵,充分发挥了互联网统筹、纸媒兜底作用。
(五)强化管理监督保障
税务部门作为重要的执法部门,各项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缴费人的广泛关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防范化解税务领域重大风险的必然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要求,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流程等事项,建立健全内部公开监督机制,负责对日常工作开展监督,加强定期监督检查,对不依法依规准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的进行追究,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2 | 17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29 | 8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31 | 29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认真梳理2020年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不够规范,主动公开力度不够的情况,重点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规范流程,强化学习。加强对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股室和联络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加强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
二是丰富内容,深化主动公开。加大对重点领域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开力度,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促进融合共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国家税务总局忻州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页面网址为 (http://shanxi.chinatax.gov.cn/zfxxgk/xz-11422160000-561),如需查询本报告电子版,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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