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忻府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忻府区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忻府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要求,按照总局、省局、市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围绕税收主责主业,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税收工作任务的有机融合,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心声诉求,倾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税收工作“双胜利”作出积极贡献。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规范主动公开目录、深化便捷办税和重点领域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一是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法定主动公开目录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责任主体等,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二是深入开展加长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提供“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持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三是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依托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忻府税务动态等渠道,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宣传辅导服务,全年累计举办各类政策辅导6场,发放税收优惠政策宣传页3000余份,确保了各项纾困解难政策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一方面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申请人可通过当面申请、邮寄申请、互联网在线平台申请等多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效拓宽了信息获取渠道,提高了信息获取便捷度。另一方面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要求,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范本、办理流程、登记制度,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确保纳税人依法享受信息获取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发布的政务信息审核把关,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确定公文主动公开、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选项,明确文件公开属性,严格依法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税费信息。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动态调整,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将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调整为主动公开,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通过发布“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清单,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为社会公众和广大纳税人提供快捷高效办税体验。同时,充分利用公益广告屏、办税服务厅宣传栏、主流媒体等集中发布和主动推送重要的税收政策,不断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同时借助漫画、动漫、微视频、税收公益广告等形式,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传递税务声音,解读税收政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管理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薄弱环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流程等事项。二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信息公开专项培训,定期组织区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新制度、新要求,广泛与兄弟单位交流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培养专业化干部队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2 | 198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31 | 131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31 | 834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认真梳理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细致问题,区局将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创新公开渠道,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忻府区税务局本级数据,如需查询本报告电子版或者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http://shanxi.chinatax.gov.cn/zfxxgk/xz-11422010000-561)页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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