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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0221MB1667448A/2025-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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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法治报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阳高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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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高县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5-03-31

发布时间

2025-03-31

废止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阳高县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高县税务局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阳高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阳高县税务局)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规范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税收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现将阳高县税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到税收法制工作全过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省局、市委市政府、市局、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支部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组织学、干部职工自觉学的模式,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内容结合“学习兴税”平台运用、执法资格管理等,持续加强对税务人员法律基础知识和税费法治教育培训。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依法收好税、不收过头税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主责主业,依据实际税源情况依法组织税费入库,加强税收征管,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制止各种有税不收及收过头税、空转行为,严厉打击各种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税收工作健康顺利开展,落实落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纾困解难、保市场主体和保就业,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落实到纳税人缴费人身上。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认真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将减税降费工作管理日常化,持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情况,坚决把该退的退到位,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把该缓的缓到位,有效发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24年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效果显著,企业负担明显减轻,市场活力有效激发。同时,进行精准推送,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促进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理解、执行、适用政策。加强政策实施后的跟踪分析,及时反映政策效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研究改进建议,确保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卓见成效。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各流程工作。2024年,按照市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的要求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坚持集体讨论依法决策。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重要制度。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内部制度建设。重大执法决定通过党委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商讨解决法治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将法治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坚持税收工作和法治工作的有机融合。积极培养法治人才,对广大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时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及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依照流程开展,提升群众的参与度,接受群众意见和监督,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

2.积极落实《山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突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按程序开展合法性审核,确保决策部署合法有效。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发挥好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保落实作用,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将税收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从事税收执法活动的干部要求必须具备税收执法资格。阳高县税务局执法岗位人员须参加全国税收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取得执法资格证书才能上岗执法。开展执法活动均要求2人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共同参与。执法活动主动出示文书和执法证件、主动告知权利义务,通过书面记录、执法记录仪录像等方式对执法过程进行记录,执法决定结果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大厅电子显示屏、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建立了阳高县税务局和下属七个分局、所《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运用内控平台加强日常执法工作监控,对执法疑点,及时提醒责任部门核实整改。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设立举报箱、对外公布监督举报方式,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畅通纳税人救济途径。

3.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按照稳中求进、科学规范、优化创新、统筹协调、便利高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逐步健全完善执法主体、执法资格、执法行为、执法监督、执法责任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打造全新的税收执法质量控制体系。持续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坚持基础信息与专项信息相结合,规范公示内容;坚持统一平台与多元渠道相结合,规范公示载体;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规范公示环节;坚持分工负责与统一发布相结合,规范公示流程。持续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文字记录为主、以音像记录为辅,遵循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的原则进行全过程记录,及时将执法音像统一上传至山西态势感知和任务智控系统,实现执法音像记录的有效存储、传输、应用和管理。持续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涉及重大执法决定的事项均须经过法制审核把关,严格履行法制审核程序,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扫除法律障碍。

4.依法处理税收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山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规定落实行政裁量基准,体现法律引导作用,对查实的税务案件,均在《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规规定处罚范围内进行处理或处罚,处罚工作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注重对违法纳税人的宣传教育,没有发生同案异罚、畸轻畸重、标准不一,办关系案、人情案的情况。

5.全面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抽调人员组成案卷评查组,认真对2024年普通程序处罚的案件及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的行政许可案卷开展案卷评查,评查结束后及时反馈管理分局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管理分局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6.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结合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主题宣传等节点,到校园、到企业、到乡村开展“面对面”讲解“一对一”,让税法宣传走近校园,让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深入人心;组织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线上学习、知识竞赛等活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提升干部民法常识和运用能力;按照《阳高县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个部门职责分工,开展普法工作,充分展示阳高县税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尽心尽力服务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良好形象,共建诚信和谐平安的法治阳高。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及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等,建立健全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在日常税务执法工作和服务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打造优质的纳税服务的体验,避免征纳双方矛盾发生和激化,及时处理矛盾和舆情。对突发事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加强与地方政府各部门、上级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对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加强税务系统应急基础建设,建立健全预警、响应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运用先进技术及设施,科学指挥,措施果断,合理调配,高效运转。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稳妥办理涉税争议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及相关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制度,高质量、高标准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确保妥善化解涉税行政争议。扎实做好税务行政复议意见书相关工作,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规范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八)科学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

1.推动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规范化。一是推行税收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等。二是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建设,通过督察内审工作查找税务部门内部风险,对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流程不严密、岗位设置不合理、责任压实不严格等诸多方面进行风险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2.强化纪律监督。把党委全面监督、纪检组的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相互协调。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

3.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一是畅通监督举报途径,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12366平台、办税大厅、公务用车车身等多种途径,公布税务部门监督举报方式和途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关注各类新媒体信息,对舆情作出及时收集反馈,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及上级,跟踪了解情况,制定预案,必要时作出预处理,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全力打造智慧税务,非接触式办税更便利。立足精细服务提档升级,持续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在不断提升“非接触式”申报率的基础上,大力推广数电票,积极运用征纳互动、精准推送、培训座谈、走访问需等“线上+线下”服务方式,积极打造多渠道办税缴费方式方法,创新服务举措,将智慧办税新体验融入各项税费业务,引导纳税人缴费人轻松体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体验,逐步实现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构建“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智能办税分流、窗口办税兜底”的四级办税服务体系。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县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利用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推进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进精准执法、精细服务、精诚共治。统筹加强本单位制度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国家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推动征管改革有效实施,改善税收营商环境。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阳高县税务局在推进法治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税务干部法治意识不强,执法规范性仍有待加强;个别纳税人税收遵从度不高,仍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

建议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加强典型案例学习,组织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运用法治思维,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利用“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大节日,大力开展税费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持续深化税收法治教育,发挥税法宣传教育的预防和引导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的浓厚氛围。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阳高县税务局将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阳高税务工作实际,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落实《税务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完善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落实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发挥好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保落实作用。推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推进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

(二)持续建强税收法治队伍

持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运用好新推广上线的“税智法”项目,强化法治考核,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各项税收执法工作在法治的框架下合法规范运行。

(三)坚持依法征税

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依法征收税费,杜绝乱摊派税费、征收“过头税”等行为。不折不扣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按照省局、市局工作部署和任务分工,抓好落实,加强内外工作沟通,加大政策辅导力度,促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更有力。持续压实各部门政策落实责任,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保障纳税人应退尽退,应减尽减,巩固减税降费成果。

(四)努力提升税收法治环境

推进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税收普法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坚持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提升本地区纳税人、缴费人税法遵从度,提升群众税收治理满意度。

(五)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持续深化征管改革,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优化办税体验,及时消除办税堵点痛点,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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