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库 政策法规库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标题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废止日期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字号:[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下载 【文 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成文日期】 2022-04-29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特此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4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