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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

【文    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
【成文日期】 2021-07-28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现就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1年8月1日起,取消本公告所附清单列示的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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