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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考察的通告

【文    号】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9年第4号
【成文日期】 2019-07-01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工作已完成个人报名、推荐、笔试、素质和业绩评价、面试工作环节。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共确定167人作为考察对象(名单见附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将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请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具体考察时间,将由考察组通知相关单位。在考察过程中发现不具备培养资格的,将不予录取。
  考察期间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人才管理处? 郭晓进、岳霖,电话:010-63418256、63418563;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领军人才培养处陈琛,电话:010-61986695
  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邮编:100038
  特此通告。

  附件: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考察对象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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