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库 政策法规库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标题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废止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企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 字号:[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下载 【文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0号 【成文日期】 2013-10-09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进一步加强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发票管理,现对二手车经销企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交易业务,由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代购代销的经纪业务,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0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