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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30号

【文    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0年第30号
【成文日期】 2010-11-11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审定,现将第十七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公告如下:
    确认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93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南通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分技术中心为第十七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 一、第十七批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及分中心名单
         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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