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库 政策法规库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标题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废止日期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字号:[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下载 【文 号】 财税〔2001〕54号 【成文日期】 2001-04-03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支持我国铁路建设,经国务院批准,从2001年1月1日起对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请遵照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