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库 政策法规库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标题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废止日期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字号:[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下载 【文 号】 财税字〔1995〕77号 【成文日期】 1995-10-05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经报国务院同意,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支付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