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库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总公司销售进口图书
享受免征国内销售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文    号】 财税〔2004〕69号
【成文日期】 2004-03-30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总公司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进口的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文献、报刊及其他资料(包括只读光盘、缩微平片、胶卷、地球资源卫星照片、科技和教学声像制品)免征国内销售环节增值税。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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