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库 政策法规库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标题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废止日期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进口粗铜含金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字号:[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下载 【文 号】 财关税〔2009〕60号 【成文日期】 2009-09-28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对进口粗铜(税则号列:ex74020000,货品名称:未精炼铜)中所含的黄金价值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