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库 政策法规库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标题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废止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加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的通知 字号:[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下载 【文 号】 国税函〔2006〕575号 【成文日期】 2006-06-14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决定将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和中铁物流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纳入试点物流企业名单,有关税收问题按照国税发〔2005〕208号文件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