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库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各级机构购买办公房屋恢复征收契税的通知

【文    号】 财税〔2001〕63号
【成文日期】 2001-04-16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契税征免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8〕123号)到期停止执行。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级机构购买办公用房恢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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