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库 政策法规库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标题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废止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字号:[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下载 【文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 【成文日期】 2018-10-31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有关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本公告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10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