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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文    号】 财税〔2005〕115号
【成文日期】 2005-07-29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调整油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后的税额见附表。

  遵照执行。

  附件: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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