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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申请条件

纳税人在初次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基本信息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在10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在9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

2.已由税务机关现场采集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实名信息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税务机关应即时办结。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结:

(1)纳税人的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已经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

(2)纳税人有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求,主动申领发票;

(3)纳税人按照规定办理税控设备发行等事项。

是否网上受理 网上办理方式

线上线下融合办10万元以上

全程网上办(10万元以下)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是否属于“非接触式”服务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236

办理地点

  1.线上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

  2.线下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山西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建议您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办理税费业务。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具体办理时间可通过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1.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在9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

  2.已由税务机关现场采集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实名信息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税务机关应即时办结。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结:

  (1)纳税人的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已经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

  (2)纳税人有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求,主动申领发票;

  (3)纳税人按照规定办理税控设备发行等事项。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电话,可从“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0万元以下)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办理该事项的纳税人,需事先办理发票票种核定事项。

  6.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最高开票限额由纳税人申请,区县税务机关依法审批。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

  7.已由税务机关现场采集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实名信息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税务机关应当即时办结。

  8.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中规定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结:(1)纳税人的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已经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2)纳税人有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求,主动申领发票;(3)纳税人按照规定办理税控设备发行等事项。

  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

  税务机关为符合条件的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

  9.本事项办结后,纳税人还需办理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初始发行或变更发行。

  10.纳税人申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

  申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超过十万元的,税务机关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实地查验时,应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到场,并按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规定做好执法音像记录。实地查验内容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生产经营场所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主管税务机关认为需要实地查验的其他内容。

  11.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

  12.税务机关按照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合计数,为纳税人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数量。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应当相同。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数量 原件/复印件 纸质版/电子稿 签名签章 操作 备注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1份 原件 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提供纸质资料;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填报电子资料 - 表单下载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2份 原件 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提供纸质资料;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填报电子资料 - 表单下载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1份 原件 - - 查验后退回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原件/复印件 纸质版/电子稿 签名签章 操作 备注
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 代理委托书 1份 原件 纸质/电子 -
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 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1份 原件 - - 查验后退回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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