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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申报

申请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社会保险的缴费人,以及代办单位集中代收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的代办人员,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

基本信息







法定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是否网上受理网上办理方式全程网上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是否属于“非接触式”服务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二十二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全文

  3.《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全文

  

办理地点

  1.微信缴费

  登录微信,选择【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养老补充保险】办理缴费。

  2.支付宝缴费

  登录支付宝,选择【市民中心】,进入界面后点击【社保】—【山西社保缴费】—【登录】,进入个人中心,添加常用缴费人,选择需要缴纳的险种,确认待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行支付,支付成功后完成缴费。

  3.云闪付缴费

  登录云闪付,选择【首页】—【社保缴费】,进入页面后点击【确认授权】,同意协议后,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费】,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办理缴费。

  4.银行缴费

  通过协作银行手机APP自行完成缴费,也可使用该商业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协作银行名单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5.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办理。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可以通过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进入,具体网址为:(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8443)。

  6.通过征纳互动服务咨询问办。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线上功能无法满足办理需要的,可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点击“征纳互动”图标,选择“人工服务”页面后,全省征纳互动服务坐席人员在线为您咨询问办。

  7.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具体地点可从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网址为:(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建议您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APP、征纳互动服务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理税费业务。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具体办理时间可通过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电话,可从“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缴费人、代办人员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山西省税务局网站“资料下载—下载中心—表证单书—主题分类—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业务”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缴费人、代办人员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缴费人、代办人员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缴费人在省(区、市)人民政府设定的缴费标准中自主选择档次缴费。

办理材料

1.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城乡居民:

材料名称 数量 原件/复印件 纸质版/电子稿 签名签章 操作 备注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适用城乡居民个人)》 2份 原件 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提供纸质资料;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填报电子资料 - 表单下载

2.依据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乡居民:

材料名称 数量 原件/复印件 纸质版/电子稿 签名签章 操作 备注
《社会保险费核定通知单》 2份 原件 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提供纸质资料;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填报电子资料 - 表单下载

3.集中代收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的学校、村居民委员会等代办人员:

材料名称 数量 原件/复印件 纸质版/电子稿 签名签章 操作 备注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适用城乡居民虚拟户汇总申报)》 2份 原件 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提供纸质资料;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填报电子资料 - 表单下载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适用城乡居民虚拟户明细申报)》 2份 原件 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提供纸质资料;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填报电子资料 - 表单下载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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