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
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注册为法定代表人,根据登记机关登记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改该法定代表人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
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根据其出具的个人声明、公安机关接报案回执等相关资料,解除其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
主张本人身份信息被其他单位或个人违法使用办理虚假纳税申报的自然人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进行检举。
法定办结时限 | 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为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的,即时办结。 自然人纳税人反映本人身份信息被其他单位或个人违法使用虚假纳税申报的,30 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形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最多延长30 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为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的,即时办结。 自然人纳税人反映本人身份信息被其他单位或个人违法使用虚假纳税申报的,27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形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最多延长27个工作日。 |
是否网上受理 | 是 |
网上办理方式 | 全程网上办 |
通办范围 | 全省通办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是否属于“非接触式”服务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全文
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首页-【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变更登记信息】
1.线上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
2.线下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山西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3.线上自然人纳税人反映本人身份信息被其他单位或个人违法使用虚假纳税申报的,还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
建议您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办理税费业务。
主管税务机关
不收费
具体办理时间可通过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为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的,即时办结。
自然人纳税人反映本人身份信息被其他单位或个人违法使用虚假纳税申报的,27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形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最多延长27个工作日。
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电话,可从“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1.主张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主张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材料名称 | 数量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版/电子稿 | 签名签章 | 操作 | 备注 |
---|---|---|---|---|---|---|
个人声明 | 1份 | 原件 | 纸质 | - | 无 | 无 |
适用情形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版/电子稿 | 签名签章 | 操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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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离职后,原任职单位未及时报告税务机关维护且纳税人已取得离职证明的 | 离职证明 | 1份 | 原件 | 纸质 | - | 无 | 未取得离职证明的,在个人声明中对已离职做出承诺的,可不再报送 |
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 公安机关接报案回执复印件 | 1份 | 复印件 | 纸质 | - | 无 | 未取得可不报送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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