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关联注销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关联注销是针对已建立社保参保缴费信息关联后,缴费人参保信息注销需要在征收系统进行同步注销而设置的。
法定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是否网上受理 | 否 | 网上办理方式 | 无 |
通办范围 | 否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是否属于“非接触式”服务 | 否 |
1.《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后有关业务事项的通知》 (晋税发〔2020〕51 号)
2.《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相关业务事项的通知》(晋税发〔2019〕63 号)
线下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山西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主管税务机关
不收费
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电话,可从“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1.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接到社保经办机构核验信息后,核验该缴费单位是否存在欠费及未申报情况,反馈核验结果。在接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传递的社会保险登记注销信息后,启动《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关联注销表》,注销社会保险缴费信息关联,同步注销纯社保户所关联的组织临时登记。
3.用人单位未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清算,存在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的,不予注销。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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