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纳税服务> 办税指南

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申请条件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原增值税纳税人中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纳税人中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基本信息



法定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是否网上受理网上办理方式全程网上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是否属于“非接触式”服务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自然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三条:“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七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办理地点

  1.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办理。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可以通过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进入,具体网址为:(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8443)。

  2.通过征纳互动服务咨询问办。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线上功能无法满足办理需要的,可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点击“征纳互动”图标,选择“人工服务”页面后,全省征纳互动服务坐席人员在线为您咨询问办。

  3.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具体地点可从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网址为:(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建议您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APP、征纳互动服务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理税费业务。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具体办理时间可通过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电话,可从“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6.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在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事项通知书》后5日内办理;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数量 原件/复印件 纸质版/电子稿 签名签章 操作 备注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2份 原件 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提供纸质资料;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填报电子资料 - 表单下载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