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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显示:1-8月新能源车整车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3.6%

发布时间:2024-09-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步伐加快。制造业稳步向中高端迈进。1-8月份,我国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6%,占全部销售收入比重为29.7%,较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在发展稳中向好的同时,高端装备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销售收入占制造业销售收入比重分别为16.5%和15.6%,较上年同期分别提高0.5个和0.6个百分点,显示我国制造业价值链布局逐步迈向中高端。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税务系统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不断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2023年62.9万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我国税收领域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能够有效激发企业推动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近年来,国家不断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2017年开始,国家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分行业分批次由50%提高至75%,到2023年又提高至100%,并明确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为引导企业更早更及时享受红利,政策享受时点也多次提前,从最初只能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加计扣除,到每年10月份预缴申报时也可享受,再又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政策享受时点。税务部门不断提升政策落实精度,加力深化“政策找人”,制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进一步明确政策执行口径,保障企业应享尽享。

政策力度“加码”,企业受益明显。从今年上半年结束的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看,全国共有62.9万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3.45万亿元,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新动能。在支持高科技企业创新方面,2023年,40.5万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加计扣除金额为2.83万亿元,同比增长15.1%,户均加计扣除金额是非高新技术企业的2.5倍;在支持民营企业创新方面,2023年,民营企业享受加计扣除金额为2.59万亿元,同比增长12.5%,占全部企业加计扣除金额的75%。

1-8月新能源车整车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3.6%

现代化产业体系是新质生产力的载体,形成新质生产力必须依靠实体经济,而减税降费作为惠民利企最公平、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今年以来,税务部门按照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全国两会强调“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要求,加力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增强政策精准性和针对性。2024年1-8月份,现行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超1.8万亿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形成新质生产力增添动力。

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今年1-8月份,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8.2%,企业采购数字技术金额同比增长8.6%,反映出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水平得到提升。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技术服务业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24%、19.9%和5.8%,清洁能源发电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4%,新能源车整车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3.6%。

营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良好税收环境

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引起组织形态、生产方式、经营模式、链条体系等方面的一系列变化,对税费服务和税收监管的优化升级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税务部门围绕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不断完善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税收环境。

在优化提升税费服务上,税务部门紧紧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以“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为主题,连续第11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集成推出四方面一系列惠民利企服务举措,通过简化办理流程、推动业务集成、拓展数据共享、增强部门联动并不断完善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持续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效能整体提升。今年,统一规范的新电子税务局实现全国上线,多个综合办税缴费场景将涉及多税费种、需要多次办的事项整合为一次办结,办税时长比过去减少20%,有效降低企业纳税缴费成本,助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和推动高质量发展。

税务部门还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聚焦产业链供应链不畅的困难企业发展诉求深化“补链助企”,建立并持续优化完善“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平台,帮助企业拓展上游原料供给来源、打通下游产品销售渠道。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税务部门持续健全以动态“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守法经营企业避免打扰,对涉税违法犯罪依法打击。特别是对职业化、团伙化的涉税违法犯罪,充分发挥税务、公安、法院、检察等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工作机制作用,以零容忍态度集中力量“露头就打”,切实维护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税收营商环境更加规范有序、更显法治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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