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人事管理 人事任免 人事任免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标题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废止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4年8月1日) 发布时间:2024-08-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字号:[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决定,任命:吉哲、张梅生为国家税务总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副局长、二级主办(列姚晓峰之后);免去秦培荣的国家税务总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副局长职务、二级主办职级,另有任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