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相关部署,将政务公开与智慧税务建设深度融合,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提效能,持续拓宽公开维度、优化公开质效,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认可度与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我局构建“线上矩阵+线下阵地”立体化公开体系,推动税收信息精准触达。线上依托官网政策专栏、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渠道,聚焦税费优惠政策、办税流程优化、执法标准规范等重点内容,采用“政策原文+场景解读+案例演示”模式,制作系列图解、微动漫、直播宣讲等通俗化作品;线下深化“税企直联”“办税服务厅便民窗口”“政策宣讲进园区”等载体,通过发放明白卡、现场答疑、专题培训等形式,提供面对面政策推送服务。多渠道协同发力,有效提升了政策知晓率和办税便捷度,构建起良性互动的税企沟通生态。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与时限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全流程,建立“申请接收—审核研判—分类办理—规范答复—归档留存”闭环机制。强化保密审查与风险防控,精准界定公开范围,对涉及税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严格把关,既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又坚守信息安全底线。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秉持“标准化采集、规范化审核、精细化管理”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建立政策文件“统一编号、分类归档、动态更新”制度,明确信息采集责任主体,规范审核流程与标准;定期开展存量信息清理整治,重点排查过时政策、无效数据及不规范表述,及时撤销或更新失效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的权威性、准确性与时效性,从源头防范误导性信息引发的舆情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深化“忻税好声音”融媒体工作室建设,整合业务骨干与技术力量,优化“1核4驱”组织架构,健全“选题策划—内容创作—多轮审核—多渠道分发—效果反馈”全链条工作机制。优化校验流程,严控内容质量,在传统“三审三校”基础上升级为“四审四校+数据校验”闭环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发布和准确传达。精心制作图文综合报道、微视频等多形式的税收宣传内容,实现税收信息精准推送,显著增强了公开内容的实用性与吸引力。

(五)监督保障

畅通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政务信箱、办税服务厅意见箱等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问题台账与整改销号制度,对社会各界反馈的信息公开工作问题及时核查、限期整改。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成效、查摆薄弱环节,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7

行政强制

3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1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开内容的精准适配性不足,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纳税人的个性化需求挖掘不够,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深度有待提升;公开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在政策解读技巧、新媒体运营、舆情应对等方面的综合素养需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推行“需求导向+精准滴灌”公开模式,通过问卷调查、企业走访、大数据分析等方式,精准梳理不同类型纳税人缴费人需求,针对性开发分行业、分场景的政策解读产品,增强公开内容的实用性与适配性;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定期开展政策解读、新媒体应用、政务公开规范等专题培训,组建跨部门业务骨干宣讲团队,通过案例研讨、实战演练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综合能力,为高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县级税务机关数据。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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