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本级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

一是规范主动公开目录。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明确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责任主体,及时主动公开我局的领导简介、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人事任免等信息。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和重点领域公开。围绕税费服务管理现代化、税收征管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全面深入解读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二)依申请公开

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明确系统内各单位职责,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诉求和信息需求。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电话,为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获取信息提供便利。2023年,全面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明确文件公开属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精准、高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有关要求对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因形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调整为主动公开,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借助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依托“忻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等载体,多渠道公开并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加大税收政策宣传,重点发布纳税人和缴费人关注的热点政策,做好定期检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总局和省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流程等事项,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税务系统绩效考核,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不依法依规准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行追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从事政务公开人员都是身兼数职,缺乏专业且熟悉业务的后备干部。改进情况:一是抽调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责任到人,从强化责任落实方面进一步健全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升工作质量。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化培训,相关负责人要定期学习信息公开方面的政策,同时组织相关培训会,普及信息公开知识,在实践中不断挖掘和培养后备干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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