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本级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 年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最关注、与群众切实利益最相关的行政行为和税费服务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化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忻州市税务局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主动公开我局的领导简介、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人事任免、税收统计等信息。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热点问题,依托“忻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电视台、报刊及客户端等媒体平台,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同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结果反馈等方式,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的受理、审核、办理、答复、保密审查等工作流程,全面推进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2022年,忻州市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深入落实《2022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服务全市税务系统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坚决做到无审查不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精准、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面加强市局门户网站管理,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实行“专人负责+清单化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切实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不定期登录网站读网,认真查阅重要信息,确保格式统一规范、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切实加强主流媒体等公开渠道的作用,加大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扩大影响力,不断提高公开质效。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市局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市税务系统绩效考核,进一步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式、考评周期,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力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 年忻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着力从强化责任落实、提升规范水平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工作质效。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强化工作日常指导和督促检查,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忻州市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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