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忻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的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忻州市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和忻州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将税收工作与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推进本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一)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及时调整并明确了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领导组组长、市局分管办公室和纳税服务中心的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自觉把忻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厘清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规则、完善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职责,聚焦社会公众关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减税降费、发票电子化改革、推动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相结合,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条例》和《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要求和标准,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保障,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制度,畅通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做好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对忻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对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信息的规范性审核,坚持高标准、细要求,对市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公开平台进行不定期检查。在政府信息公开前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组织开展第30个以“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主动对接各级主流媒体,充分利用省市局网站、“忻州税务”微信订阅号、官方微博、本地报刊和新媒体等平台对服务忻州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等各项举措进行深入报道。

(五)做好监督保障工作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县(市、区)绩效考评范围,督促各单位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主动接受各级监督,积极采纳公众和社会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市局网站的“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等模块畅通税企沟通渠道,对各类涉税咨询问题进行积极回应。严格落实本单位责任追究制度,遵循“先审核,后上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报送的信息严格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和适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情况

忻州市税务局认真对照《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内容和要求,严格对标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积极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检视存在的不足,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保证整改到位,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021年忻州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工作落实不够准确;二是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创新。针对上述情况,忻州市税务局从以下几方面做了改进:一是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持续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二是在传统报刊、网站和“两微一端”的基础上,充分拓展“互联网+”的渠道,创新政务公开形式,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和受众群体的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本级数据。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新建北路65号,邮编:034000,电话:0350-8681800,传真:0350-306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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