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浑源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浑源县税务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优化服务,履职尽责,努力保证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坚持将信息公开的要求贯穿于各项税务工作之中,结合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税收服务“项目为王”、“最多跑一次”改革、夯实征管基础和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解读新政策、报道新动态,认真梳理各类信息,充实网站、办税厅等主要公开渠道的信息量。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完善了“分管领导统筹推进、部门负责人亲自安排、专人负责全程处理”的工作机制,明确了相关人员责任和具体分工,保证了相关工作的稳步推进。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山西省税务局外网公开平台,借助网站等有效平台,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和网络新媒体等公开方式,宣传税收政策,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税务部门与公众的交流。

(五)监督保障。切实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考核标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与纪律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绩效管理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良性互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公开意识和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待完善。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提升公开意识,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监督权。强化为民服务,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都主动公开。二是工作开展有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实行定期考核,明确考核要求,科学运用考核结果。三是深入分析政务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提高信息公开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为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作出积极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