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灵丘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灵丘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灵丘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大同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网址: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dt-11402)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灵丘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古城街269号,邮编:034400,电话:0352-8522857)。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灵丘县税务局履行税费征管职责和相关工作职能,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灵丘县税务局聚焦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紧密围绕税收改革、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税收工作重点,积极稳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落地,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25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7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2237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灵丘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了上一年工作经验,结合今年工作实际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依申请公开,各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针对以上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灵丘县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围绕全县税收工作重点任务,加强税收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推行行政执法公示,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灵丘县税务局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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